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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以“无能力偿还欠款为由”消极待之,拘留之际害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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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7-07 14:19:59  来源:天柱县人民法院  

  7月5日,天柱县法院正准备采取拘留措施,迫于法律威慑力,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顺利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肖某申请强制执行杨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立案执行后,因被执行人杨某在外地,执行法官及时通过微信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相关材料,责令其履行该案并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需承担的法律后果。

  执行法官获悉被执行人已回到家后,立即电话通知被执行人来法院履行该案。一开始,被执行人还以“无能力偿还欠款为由”消极待之,经过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同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将对其采取拘留的司法措施,准备组织干警带其到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及体检。此时,被执行人杨某才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被执行人积极凑足10000元案款将该案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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