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发挥了积极作用。《条例》实施以来,天柱县人社局共立案查处7起拖欠劳动报酬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4起,协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6起,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100余万元。
天柱县人社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不断完善根治欠薪工作机制,通过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用工8个100%工作措施,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检查,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用工和恶意欠薪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据悉,此次活动现场发放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500余份,现场解答企业和农民工咨询问题20多个,为全县根治欠薪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龙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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