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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黔东南!猎捕野猪, 8 名被告人犯非法狩猎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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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12 12:11:46  来源:凯里市人民法院  

受疫情的影响

保护野生动物

拒食野生动物

再次成为人们讨论的话题

然而

有这样几个村民

还是打起了山里那头野猪的主意

  近日,凯里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八名被告人因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被判处刑罚。

  2020年10月26日,被告人杨某生在山上安放铁夹套野猪,在发现被铁夹套住的野猪脱逃后便邀约被告人杨某德等人上山去寻找。2020年10月27日,杨某生等人携带枪支、猎狗驾车再次前往捕猎过程中,被告人金某华用射钉枪将野猪猎杀,八人在准备将野猪装车时,被接到群众报警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经鉴定,被猎杀的野猪系偶蹄目猪科野猪,为受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杨某生等八人违反法律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其行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狩猎罪。

  被告人任某恩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非制式的改装枪一支,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被告人杨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发射非制式枪弹的枪支一支,其行为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

  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法院依法对八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至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不等的刑罚。

  同时,杨某生等人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使国家自然资源遭受损失,损害了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故判处杨某生等八人赔偿生态资源损失3744元,并在县级以上的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谢涓涓、刘忠莹)

(图为庭审现场)

地球不仅仅是人类的地球

也是野生动物和其他物种

共同生存的地球

莫贪一时口舌之欲,捕杀野生动物

不仅需要赔偿损失、公开道歉

亦会留下伴随一生的犯罪记录

广大群众亦要自觉做到拒食野生动物

莫再上演“舌尖上”的疫情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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