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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还未了,又摊上行政案件!这个驾驶员有点“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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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9-24 11:25:10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2021年9月22日19时,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根据大队工作部署,在剑河收费站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查缉行动。19时50分,民警对贵C***23号轻型栏板货车的驾驶员进行检查时,驾驶员未能提供有效证件,随即要求其将车辆熄火下车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过民警进一步调查得知,驾驶员姓陈,贵州遵义人,在黔东南务工。2021年8月份因醉驾驾驶机动车被凯里经济开发区交警大队查获,驾驶证于2021年9月1日被黔东南州交警支队依法吊销。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移送至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还在审查阶段,检察院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驾驶员陈某作为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阶段无视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从事驾驶活动的禁止性规定,驾驶贵C***23号轻型栏板货车从凯里上高速前往剑河继续上路行驶,又被高速交警现场查获。9月23日,陈某接到检察院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要求其前往检察院配合调查。陈某无奈的告诉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自己因无证驾驶又被高速交警抓到了。陈某对自己这么“作”的遭遇已是欲哭无泪!



  陈某因在驾驶证被吊销后驾驶机动车属于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陈某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和15日内的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案件正在办理中。(龚武训)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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