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促进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信息化和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8个100%”制度全覆盖,黄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试行上线劳动用工电子合同,劳动用工电子合同受《劳动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保护。
黄平县将造价规模在400万元以上且已列入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实名制监管的工程建设项目纳入电子合同试行应用对象,另规定自2021年3月1日以来新招用与工程建设项目用工主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同样列为试行应用对象。
劳动用工电子合同应用依托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由服务商提供电子劳动合同签订端口及产品,对建立电子劳动合同实时报送政企数据接口,随时为监管方、应用方提供直观、高效的监控平台。
为确保劳动用工电子合同落到实处,黄平县委县政府责成县人力资源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电子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进行监督指导,对存在问题协调解决,同时对参与实施企业单位给予相关优惠政策作为正向激励。用人单位对招用的劳动者电子劳动合同签订和解除负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电子劳动合同应用情况实施监督,保证劳动用工电子合同有序实施和运行。(廖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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