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用好民族文化和生态环境两个宝贝,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大力推进美丽黔东南建设,
剑河县检察院在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的安排部署下,从2018年3月起,认真开展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行动,通过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州检察院开展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行动要求,结合
剑河县实际情况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目标和任务。成立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加强组织协调,对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任务等逐一研究和落实。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专项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二是认真走访调查,摸排案件线索。为深入了解全县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状况,剑河县检察院组织干警深入住建、环保、国土、发改、民宗、文化、农业等部门,全面了解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履行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的职责情况。由院
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全县30个传统村落实地了解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特别是传统村落在规划编制及报批、生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饮用水源保护、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古树名木及文物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全面掌握全县传统村落保护现状,扩大案件线索来源,为开展专项工作提供依据和支撑。
三是强化公益保护,督促履行职责。在专项行动中,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特有优势和功效,针对行政机关在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中不作为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的,依法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截至目前共发出86份,涉及传统村落生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乱搭乱建、非法采矿和饮用水源地保护等领域。注重加强对检察建议发出后的沟通协调和跟踪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加强整改落实,行政机关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并积极进行整改,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在专项行动中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根据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主动与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剑河分局(原县生态文明建设局)建立了《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的意见》长效机制,重点从加强组织保障、建立联席会议、强化案件线索移送、深化诉前检察建议沟通和整改落实等方面,从各自职责角度做了全面规定,为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时履行传统村落保护职责和常态化地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五是重视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传统村落保护,提高认识是关键。在开展专项行动中,剑河县检察院高度重视传统村落保护宣传工作,利用走访和回访全县30个传统村落为契机,加强对村干和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提升基层干部群众对传统村落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主动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形成传统村落保护的合力。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客户端、手机短信推送传统村落保护知识和工作动态,并建立“三联”机制,在30个传统村落建立检察联络室、悬挂联络牌、明确联络员。出台发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机制》,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公益诉讼工作中来,畅通举报途径,拓宽线索来源。( 彭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