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格,女,苗族,38岁,系剑河县公安局刑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刘永兴妻子。从相识相知相恋到携手同行,李小格与丈夫结婚已有七载,肩挑家庭的重担,体贴丈夫,关爱父母小孩,成功扮演了好妻子、好儿媳的角色,全身心支持着丈夫刘永兴的警察事业,以无悔的追求诠释了当代警嫂的新形象。
“当警察的妻子,不仅要懂得付出,还要学会承受委屈,甚至牺牲,其中的酸甜苦辣只有自己体会。”
作为一名警嫂,她恪尽职守。为增进丈夫刑侦队友的凝聚力,在空闲之余,李小格总是主动要求丈夫邀请队上的队友和警嫂们到家中做客,通过大家坐在一起说心里话、聊天等方式交流感情,促进沟通和了解,极大带动和影响了警嫂们对刑侦工作的支持。有时队上的民警与警嫂闹别扭,警嫂们时常会找李小格谈心,“而她总会耐心的劝导,化解矛盾,这样的事例在李小格的身上不胜枚举。李小格也因为她的以诚待人,视丈夫的队友如家人一般的为人处世,被大队年青民警亲切的称呼她为“格姐”。
作为一名妻子,她肩挑重担。丈夫是公安局刑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刘永兴丈夫在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在打击犯罪的第一线,工作任务繁重,长期处于超负荷、高强度的状态。在这样的情况下,李小格便肩负起了照顾老人和小孩的重任。为了让丈夫全身心献身公安事业,无家庭的后顾之忧,2013年,李小格辞掉了公司的工作,当起了专职家庭主妇。在丈夫工作的日子里,李小格总是一个人买菜做饭、一个人接送孩子上学放学;在偷空之余时常回老家去看望公公婆婆和年迈的爷爷,查看老人的生活需求,倾听老人的心声;每逢农忙季节,回到老家帮忙公公婆婆插秧、收谷等事情成为了李小格生活的一部分。
(在家带小孩、做家务)
由于丈夫工作忙,李小格许多事情总是咬着牙自己承受。2017年,婆婆患上了严重的腰椎疾病,整个人瘫痪在床上,不能行动,而丈夫刘永兴也因为长期被抽调参加省厅、州局专项工作,经常出差,基本上没有时间照看母亲,当时,已怀有身孕的李小格主动担起了照顾婆婆的重任,带着女儿常住老家,帮忙收拾家务、下地干活,照顾婆婆,给婆婆做药物按摩,在她的精心照料下,3个月后婆婆身体逐渐恢复了健康,而李小格也因为过度劳累导致了意外流产。
照顾老人,教育子女,结婚七年的刘永兴夫妇先育有一儿一女。女儿已7岁上小学,小儿子仅六个月大,照顾子女的生活、学习重任依然落在李小格肩上。解决孩子在学习上遇到的困难,培养孩子的兴趣爱好,交给孩子为人处世的道理,李小格有着自己的一套“育儿经”。“我儿子做得最正确的事就是给我找了个好媳妇”,每当提起这些事情的时候,刘永兴的妈妈都会和街坊邻居这样说。
工作上温柔体贴,家庭里吃苦耐劳,李小格无疑将“贤内助”这个称号诠释得淋漓尽致。李小格身体力行,用自己的行动支持着丈夫。也正因为李小格的无私奉献,刘永兴自2012年调入刑警队以来,先后被黔东南州政法委员会评为先进个人一次、“十佳人民警察”一次,荣获黔东南州公安机关“十佳破案能手”称号一次,被剑河县政法委员会评为“十佳政法干警”一次,并先后被省公安厅、黔东南州公安局授予个人三等功7次。李小格也在2018年2月被评为黔东南州公安机关“好警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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