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十项措施分别涉及“扶持生产和就业”、 “加大扶贫生态移民力度”、 “加强农村贫困学生资助”、 “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 “全面做好金融服务”、 “开展社会保障兜底”、 “动员社会力量对贫困村实行包干扶贫”、 “加快少数民族特困地区和人口数量较少民族发展”、 “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贫困县退出”等方面。这十项措施都对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以及完成时限都作了明确要求。
根据‘决定’要求,我省分两步实现扶贫攻坚目标任务,第一步到2017年末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300万人以上;第二步,到2020年末,5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摘帽”,实现623万现有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而剑河也将与全省一道同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到2017年末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4万人以上,9个贫困乡镇脱贫摘帽,132个贫困村出列;到2019年末,实现脱贫“摘帽”,181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实现8.6万现有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彭文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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