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剑河:普法走进校园 犯罪远离青少年(组图)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5-10-14 09:08:25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深秋的早晨透着点微凉,但挡不住一群穿着司法制服人的脚步,他们三三两两互相帮助,在搬着一摞一摞的东西往车上送。

  这是10月14日上午8时发生在剑河县司法局大门口的一幕,大家在帮新到的南寨乡司法干警莫胜满搬运行李,其中一摞厚厚的书让他们着实费了一点劲,那是5000册《剑河县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宣传手册》。

  “这是给小莫平时普法用的,之前我们已经发放了一些。”剑河司法局政工科科长谢建平说,这些宣传手册是专供中、小学校学生、未成年人、家长及监护人进行普法学习的,目的是通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宣传和实施,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菜单普法进校园



法律走进农民夜校
 

  直接发放宣传册只是一个方面,为了让广大群众乐于接受,剑河县司法局采取了各种办法加强这项工作。

  “只要精神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这已经是剑河司法局局长欧阳弘的口头禅了,据他介绍,为了让未成年人保护法入脑入心,局里上下开动脑筋,研究办法,只要是能够用的办法都试一试。

  考试: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列入年度学法用法考试的笔试范围。

  宣讲:建立县“法制宣讲团”,在县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明确相关法律的主讲人员,组建“菜单普法”宣讲队伍,建立普法“菜单”,对城区重点学校、重点乡镇学校进行点“菜”学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制宣传教育。

  上课:组织县司法局、各乡镇司法所以各中、小学校为阵地,走进学校,开展未成年人学法守法教育,利用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保护的身边案、身边事对学生进行现身说法,增强学生尊法守法意识,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抵御违法犯罪风险的能力。

  开展活动:以县司法局联系的党建帮扶村和小康帮扶村的学校为阵地,举办小手拉大手“牵手普法”试点活动,利用学校学生牵手家长,通过共同学习法律知识、共同完成学法试题测试的方式,带动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教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义务教育法》、《消防法》、《婚姻法》等法规知识的学习,提高未成年学生学法、家庭学法和学校普法的社会效果。

  法律援助:按照法律援助工作规定,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配合和参与县公安局开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审讯、调查、咨询和笔录工作。仅2015年1-9月,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和提供法律援助服务53件,依法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普法宣传进校园



司法干警在与青少年一起学法
 

  轻罪消除:实施未成年人轻罪消除记录工作,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开展未成年人犯罪人员轻罪消除记录工作,较好地取得家长、社区和部门的联动,促进未成年人罪犯知罪认罪,从内心和灵魂深处进行反省,通过消除犯罪记录,使未成年人罪犯加速犯罪理念改造,重新融入家庭和社会,在法律、政策和社会的关爱中获得新生。

  社区矫正:目前全县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人员2名,社区矫正局按照相关的规定,根据监护人的要求和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申请,同意其进入学校重新入学就读。司法所干部按期进行到校走访谈话和实施个案管理,既保证社区矫正法律法规的实施,又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只要用心办事,就一定能办成事,但也就有做不完的事。”说起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欧阳弘说,下一步该县还将进一步加大法律学习、宣传和教育的工作密度,着力营造全社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氛围。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和宣传仅仅是剑河大普法工作的一个方面,也是全县的大普法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几年来,该县普法工作扎实有效,连续获得“全省法治创建先进县”、 “全省民主和谐示范县”、“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 太拥镇昂英村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嘉奖,有力支撑了剑河县“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这一唱响全国的荣誉。(彭文贵)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上一篇:剑河利益导向政策 惠泽3682户计生特殊家庭
下一篇:剑河:投入扶贫资金1.2亿元发展特色产业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