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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岑松镇:乡村议合约 巧妙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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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2-14 11:08:44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2月10日上午,岑松镇党委政府在县政法委、县司法局的密切配合下,成功化解一起群体性事件。

  岑松镇寨章村村民田某,不经村委同意,在其屋边修建堡坎时,毁坏了村集体步道,导致村民通行不便,村委会及群众多次劝阻,田某都答应拆除,但是迟迟未拆。2015年2月6日一村民死亡抬上山安葬经由此路时,无法正常通行,田某的行为引起村民公愤。

  2月7日上午, 群众自发组织60余人强制拆除田某堡坎,并恢复和硬化步道,当天下午,田某招来女婿,与60余名村民发生争吵,在争吵途中,田某女婿手持菜刀威胁村民,群众极为不满,纠纷越闹越大,群体性斗殴一触即发。岑松镇党委政府接到报案后,镇党委书记、镇长立即组织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相关人员奔赴现场开展劝阻工作,群体性事件暂时得到扼制。

  2月9日,寨章村59户村民聚集60余人到田某家中,要求田某及其女婿赔偿损失1万2千元及赔礼道歉不成。于是,60余名村民准备聚集县里闹事。该事件得到岑松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案件调查组、群众工作组、田某家庭思想工作组,抽调部分熟悉苗族语言的干部入村开展协调、处置工作。

  2月10日上午,岑松镇在县政法委、县司法局的协助下,组织59户村民户主和田某集中该村委活动室进行调解,调解人员结合当地民族风俗,耐心细致地给双方讲解了刑法、民法等法律法规,经过4个小时的说服教育,双方互相让步,田某及女婿自愿根据当地民族合约风俗,按照“三个一百二”(即120斤肉、120斤酒、120斤米,折合人民币2360元)的合约调解方式,作为补偿59户村民恢复硬化步道损失,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兑现补偿款。该一触即发的群体事件得到妥善处置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如初,凑好酒肉,盛情款待调解人员,村民们高声悠扬的感谢歌:“感谢党委和政府,为咱们百姓保平安……”。(徐运标、杨 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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