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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法制宣传见成效 村民勇擒盗木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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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1-11 10:06:28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自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剑河县积极采取悬挂横幅、摆出展板、张贴通告、群发手机短信、播放专题片等方式,多措并举,狠抓行动宣传工作,较大程度提升了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11月7日,该县敏洞乡敏洞村村民自发组织围捕了一个盗窃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楠木的犯罪团伙,4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11月7日,剑河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敏洞乡敏洞村村民电话报警称:“今日凌晨,我村村民在敏洞村‘洞破’抓获3名偷盗木材的人,请出警处置。”接警后,县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派出两个工作小组赶赴现场,一组负责到涉案人员现场控制犯罪嫌疑人,另一组负责到涉案木材山场勘查涉案木材损失情况。经查:2014年11月7日凌晨4时许,犯罪嫌疑人杨某某1(男、侗族、现年43岁、天柱县邦洞镇公塘村人)、杨某某2(男、侗族、现年20岁、天柱县邦洞镇公塘村人)、杨某某3(男、侗族、现年39岁、天柱县邦洞镇公塘村人)、李某某(男、侗族、现年49岁、天柱县邦洞镇铁厂村人)驾驶面包车到剑河县敏洞乡敏洞村“洞破”(地名)偷盗楠木1株,锯成9栋,搬至公路边装车,在装车时被敏洞村村民发现并围捕,围捕过程中杨某某1、杨某某2和李某某三人趁乱逃走,杨某某3被抓获,同时查扣了装运木材的黄绿色长安面包车1辆。

  次日,在森林公安民警连夜追捕的紧张压力下,摄于法律的威严,企图潜逃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某1、杨某某2和李某某主动到县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杨某某1、杨某某2、杨某某3、李某某三人对其盗窃楠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龙小瑛 李宏锦)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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