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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服刑人员化身“义务普法志愿者”助推“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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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8-12 09:25:40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8月11日上午,剑河县南明镇利用集镇赶集开展了“义务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出现了十几名身穿红色志愿者服装的普法志愿者,在人群中忙碌穿梭发传单的身影,这几个人并不是政府工作人员,也不是普通的老百姓,他们是社区矫正人员义务普法志愿者,他们的出现标志着南明司法所组建的该县首支矫正人员义务普法志愿队伍正式成立。

  这些特殊的义务普法志愿者一边热情地向驻足观看法制展板的群众发放《农村村民常用法律知识》《常用法律知识读本》《法律知识便民服务手册》等法制宣传资料,一边向法律咨询的群众讲述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让大家近距离地感受诸如酒后驾车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

  活动当天,志愿者共派发法制宣传资料1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100多人次。周边群众对这些义务普法志愿者刮目相看、纷纷称赞他们回馈社会的行为,参加志愿活动的矫正人员表示:希望通过参与普法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加入到学法、用法、守法的队伍中来,不要重蹈自己的覆辙。

  据悉,南明司法所为严格执行刑罚,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境界,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社会责任感,纠正他们的不良习性,帮助他们塑造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促使社区服刑人员在活动中接受矫正、修复社会关系,重塑信心回归社会,大力助推“正能量”,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的稳定。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将社区矫正人员的公益服务与全民普法宣传有机的结合了起来成立了这支社区矫正人员义务普法志愿队,一举改变了矫正人员过去被动学法的局面,让矫正人员从一名昔日的违法者逐步成长为一名积极学法、普法的志愿者,在学法、普法活动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同时,这也是该所在为矫正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引导就业等多项措施后,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实效,扩大“六五”普法的又一新举措。(沈承虎)

责任编辑:苏慕凉【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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