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4月28日下午,剑河路政执法大队被中共黔东南州委、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授予“全州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剑河路政执法大队坚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硬,经过积极地探索和实践,文化建设成效显著,干部职工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单位的凝聚力得到进一步增强,精神文明建设得到了极大提高。
执法大队队长姜志祥表示,“全州文明单位”称号来之不易,把文明创建活动融入到各项工作中来,要好好珍惜,并以创“高速公路文明大道”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张怡玲 摄影报道)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