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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穗法院:“躲猫猫”逃避执行 依法拘留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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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02 12:42:24  来源:三穗县法院  

  司法拘留显威力
 
  转变态度急履行
 
  1月29日,三穗县法院对被执行人吴某某采取了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并已送凯里市拘留所执行。
 
  申请人周某申请执行吴某某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额9500元。1月12日,三穗法院依法传唤吴某某到院处理该案,吴某某到院后多次表示马上凑钱履行义务,并谎称家属、朋友已筹到钱……直到13日凌晨1时,仅凑到2000元。吴某某多次与申请人沟通要求让她回去筹措资金,并向执行法官承诺在下午下班前一定缴清余款。
 

(第一次拘传)


 
(电话联系记录)

(第二次拘传)
 
 
  1月13日14时50分,执行法官联系吴某某,其回复只差一点钱了,下午下班前一定会把钱交到法院来。17时,执行法官再次联系吴某某时,电话那端传来的却是“您好,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请查证后再拨……”。经调查,吴某某已将该联系号码注销。随后执行干警通过前往吴某某户籍地、父母居住地、联系亲属等方式均联系不上吴某某。
 
  1月29日,执行法官接到线索举报,被执行人吴某某在县城某酒店出现。执行法官立即组织警力,在第一时间赶往某酒店,吴某某并未在酒店,但其行李还放在酒店房间里。执行法官立即安排人员蹲守在酒店附近,经过3小时蹲守,中午12:30分左右,吴某某回酒店收拾行李,法警立即将其控制,带回法院处理。期间,吴某某又多次表示“马上就能凑足余款、一会就有人来帮忙交钱、我二哥马上就过来处理……”直至快下班的时候,也未履行完毕。
 
  鉴于吴某某拒不申报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三穗法院决定对其予以司法拘留。吴某某也因自己的言而无信、藐视法律权威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诚实守信,是安身立命的根本。任何隐匿资金、销声匿迹、抗拒执行等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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