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2023年1月30日至2月5日,我县将举办“启航新征程·幸福中国年”2023年全国“村晚”示范展示
施秉会场暨春节龙灯文化展演系列活动,为维护活动期间我县区域的空中安全,确保活动现场直播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3年1月30日13时起至2月5日23时止,活动举办期间,对无人机等航空器进行管控。
二、管控期间除融媒体中心和受邀媒体等已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单位,进行活动现场直播及安保需要使用无人机外,其余单位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飞行器,禁止放风筝、气球和任何航拍行为。
三、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四、对于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