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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将延期至202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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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13 13:53:15  来源:多彩贵州网  

  5月13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将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时间延期至2023年4月30日,执行费率为1%,其中单位缴费比例0.7%,个人缴费比例0.3%。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岑延平介绍,贵州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仍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至90%。

  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6月,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记者 李思瑾 吴蔚)

责任编辑:叶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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