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某、林某国、李某林、周某杰四人本是锦屏某旅游公司的员工,因劳动争议,唐某等四人于2020年11月26日分别向锦屏法院申请立案后,均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经审理判决锦屏某旅游公司应支付唐某等四人工资50万余。因锦屏某旅游公司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唐某等四人于2021年5月19日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法官通过多方走访查实情况,在组织双方进行协商,经过不懈努力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最终于2022年2月11日将执行案款执行到位并发放完毕,该系列纠纷案件就此执行完毕。
执行之路漫漫,为民初心不减。执行法官不忘初心,为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多方协调,最终将案款全部执行到位,得到申请人的一致点赞。(向培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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