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后,
剑河县人民检察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结合
剑河县实际,能动履职,出台十条措施推动剑河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切实增强支持和服务保障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及时向县委汇报《意见》主要精神,院党组召开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全体干警会议传达学习《意见》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紧紧围绕贵州“四区一高地”的战略定位和上级机关的决策部署,自觉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二是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打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整体战,做实维护政治安全“四大工程”,有效防范各类政治安全风险。准确把握刑事犯罪态势,严厉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重从快打击危害社会秩序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黄赌毒抢骗”犯罪,切实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社会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
三是助力打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入开展“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企业合规专项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持续推进“三号检察建议”落细落实,加大对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领域犯罪惩治力度,依法从严追诉非法集资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加大对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问题监督力度。
四是服务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建立完善公益诉讼检察与环保督察有效衔接机制,强化一体化生态检察工作模式,创新碳汇补偿、劳务代偿等多种生态修复方式。探索“碳汇补偿+诉前磋商+公开听证+司法确认”办案新模式,推动县委《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碳汇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最高法相关林业碳汇司法解释立法的出台,促成“贵州大学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碳汇与司法实践教育基地”在剑河县检察院挂牌,打造剑河生态检察品牌。
五是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生产和生活安全等涉农刑事犯罪,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聘请25名公益诉讼乡村观察员为检察机关提供线索,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度。向毁林建房者发出黔东南州首份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诉前禁止令”,通过监督、办案,促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服务打造山清水秀美丽宜居乡村。
六是努力打造中西部检察协作示范区。不断深化区域检察协作,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积极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东西部检察协作交流活动,就如何高质量开展党的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在总结两地检察工作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协同促进高质量发展。签署了《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人民检察院东西部检察协作框架协议书》。
七是助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牢牢把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积极帮助弱势群体依法维权。助力解决农民工讨薪和老人赡养问题。坚决维护群众“钱袋子”的安全,协同推进“全民反诈”行动,认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坚持惩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帮助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
八是积极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检察环节的社会矛盾化解。推进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助推诉源治理,努力实现平安建设不漏一村、不漏一户,确保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坚持所有来信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坚持检察长接待和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访16次。
九是强化检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科学合理统筹规划基础设施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加快“两房”附属工程和信息化项目建设进度,对现有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功能布局进行调整优化。聘请6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制度,为涉及金融、环保、食药等领域的检察司法办案提供专业支持。
十是打造高素质检察
人才队伍。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选育用管爱”一体推进,不断优化
人才资源配置,建立以老带新“传帮带”机制。积极与广东省顺德区检察院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实地调研、考察学习。结合实际组织专题研究、业务分析、案例研讨等分类培训,不断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莫家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