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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这些行为禁止!贵州这地方发布重要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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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9-14 09:19:16  来源:黔西交警  

  黔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黔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规范城区停车秩序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市容市貌和道路交通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解决因车辆乱停乱放造成的交通拥堵,妨碍行人正常通行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城区范围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秩序进行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乱停乱放。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城区范围内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三轮车等)应当按照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在划定的停车位上“按序、按位、按指向”规范停放,禁止乱停乱放。

  二、禁止占道经营。对占用公共停车位、人行道、消防安全通道经营及在公共车位摆放障碍物强占车位的,予以暂扣有关物品或给予相关处罚。

  三、自2021年9月20日起,对仍不按规定停放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将采取拖移措施,车主自行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后予以放行,期间不收取拖车费和停车费。

  特此通告

  黔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黔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9月13日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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