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4日上午9点51分,在三穗县文昌路1100米(黄土坎)处,一辆“无人驾驶面包车”径直穿过马路,碰撞对面一销售三轮车店铺。此次交通事故造成了销售店三车和一卷闸门受损。
民警通过询问当事人和调取监控视频得知,“无人车”驾驶人田某驾车到黄土坎换挡风玻璃,停放过程中未熄火也未拉手刹,结果人离开之后车辆出现“自己走”的状态,面包车径直穿过马路,庆幸无人员受伤。
民警对驾驶员田某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田某也充分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反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在没有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离开驾驶室,导致事故发生,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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