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让直行”
是驾驶员应该知晓
并严格遵守的安全通行法则
可就是有那么一小部分驾驶员
转弯不让直行,结果“砰”!
5月26日,黔东南州岑巩县工业园区发生一起三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三车均有不同程度的受损,有人员受伤。
民警调取监控得知,王某驾驶小客车行至事发路口时,几乎成直角状向右转弯,为避让由杨某驾驶的直行车辆,加之杨某车速较快,导致两车相撞,随后撞上了由田某驾驶的农用拖拉机。
目前,该事故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观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驾车行驶在城市道路公路上
转弯一定要让直行
不然极容易造成事故
还要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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