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展示执法“亮剑”行动成果,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局、县烟草局、县生态文明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办公室、县消费者协会五部门共同举行了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集中销毁了价值18.2万余元的假冒伪劣商品。
此次的销毁活动正是“3·15”宣传活动的一部分,销毁的物品来自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烟草局在近年来执法办案过程中查获的假冒伪劣产品,包括酒类、卷烟、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等,共计6大类,300多个品种,货物价值共18.2万余元。(杨德卫 颜凯燕)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