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防止报废机动车辆重新流入社会,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1月10日,剑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超过规定处理期限、3个月公告期满后至今仍无人认领并达到报废标准的207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强制报废处理,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据了解,在各类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无牌无证、拼装、报废、逾期未年检的摩托车往往占了很大比例。为加强报废摩托车管理,杜绝报废、改装摩托车上路行驶和流入市场,剑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方面通过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短信发送平台等新闻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骑乘报废摩托车上路行驶的危害。另一方面通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 逢场必赶”、“ 逢场必查”等专项活动,对无牌无证、假牌套牌、酒后驾驶、违法(超)载人等涉及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姑息。
据介绍,此次集中销毁报废摩托车,不仅彰显了剑河交警部门依法打击摩托车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的决心,也向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宣传了“安全驾车、坐安全车”的文明出行理念,有力净化了剑河县辖区道路交通出行环境。
下一步,剑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持续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群众出行环境。(剑河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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