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各级党组织把严肃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党员廉政档案,定期梳理和处置反映基层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切实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
二是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深入开展对“雁过拨毛”式腐败的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专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优亲厚友的问题。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违规收费、作风粗暴、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
三是强化纪工委、乡镇(街道)纪委、各村监委会监督责任。要求各纪工委、乡镇(街道)纪委及各村(居)村民监督委员会加强监督,以强化监督推进主体责任落实,从服务联系群众的最基层抓起,切实解决党员干部纪律松弛、作风漂浮等问题。
四是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对消极怠工、上推下卸,办事拖沓、效率低下,漠视群众、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进行整治,坚决予以查处。(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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