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周燕玲) 记者日前从州纪委监察网站获悉,剑河县重拳清除长期不上班公职人员,从根本上扼制长期“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的现象,并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了查处。
根据群众反映,剑河县纪委监察局责成第一纪工委及时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肖功竹等人因长期不假外出,累计旷工达一年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核实,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社会影响恶劣,并于2014年8月28日将调查结果呈报县人民政府,要求给予违纪人员肖功竹开除公职处分。经县人民政府2014年10月9日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肖功竹作开除公职处分。
这是该县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过程中查处的第三人。此前已按规定给予县住建局鲍胤先行政处分和县农业局万仁俊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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