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民生连线

热搜: 黔东南人口 凯里的士 阿幼朵 苗乡侗寨

县市直达: 凯里 丹寨 麻江 黄平 施秉 镇远 岑巩 三穗 天柱 锦屏 黎平 从江 榕江 雷山 台江 剑河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民生连线新闻 > 焦点关注 > 正文

交警射杀村民后被追逃 挂名原单位吃空饷20年
作者:发表于:2013-12-02 09:20: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

  20年前的一天凌晨,蒙城县一对夫妇驾驶三轮车,从凤台县送货返程,途中发生车祸,造成一人死亡。丈夫被交警部门认为是肇事嫌疑人,拼命躲避追捕,不料,被交警金凯连开四枪打伤致死。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拘留、释放、嘉奖、追逃,短短一年内,案件几经反复,金凯却突然“销声匿迹”。

  凌晨车祸致一瓜农死亡

  在前夫意外死亡后的第20个年头,2013年7月,牛保侠没想到,当年的那个“特殊凶手”金凯被抓住了。

  “我丈夫叫康子群,他是被凤台的交警金凯开枪打死的。”牛保侠的思绪回到了20年前。

  康子群,小名“毛群”,和妻子牛保侠同为蒙城县楚村镇楚村村民,是牛家的上门女婿,从事生猪屠宰业,时常需外送猪肉。

  8月5日凌晨4时许,康子群带着妻子,自凤台县送完猪后,驾驶机动三轮车赶回楚村,途经凤台界沟集路段时,突然发生了车祸。

  “当时我坐在车上,被一辆大货车从后面撞了,三轮车被撞翻,我当场就昏迷过去了。”牛保侠回忆说,自己醒来时,已是半个月后。

  这起车祸,与牛保侠的“被动挨撞说”不同的是,凤台县交警部门将其定性为“‘八五’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对事故原因和性质作了如下表述: “个体户毛群只顾赚钱、不想安全,无照驾驶无牌、无证报废三轮,长途贩运,疲劳驾车,偏左逆行,将拉板车正常行驶的瓜农刘广树当场撞死。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8月5日7时许,距离车祸事发两个多小时后,凤台交警大队赶到现场。金凯,正是执行此次任务的交警之一。他在事后的笔录中讲述了当时的情形。

  “5日早晨5点左右,我和交警大队长丁玉鼐、副大队长侯传华、中队长马义美、司机刘杰开车赶到现场,通过调查,有现场目击者反映肇事司机是蒙城县一个屠户叫毛群。我们立即开车赶往蒙城县。在楚村医院发现一名可疑男子,丁玉鼐前往附近的楚村镇派出所联系,马义美上前问可疑男子叫什么,该人自称叫毛群。马抓毛胳膊,毛推开马就跑,我和马就在后面追,追的过程中,我朝天鸣了两枪,但毛群还一直跑,我们追出去近1000米后,沿着足迹追到一栋平房。”

  李涛,现为蒙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案中队队长,1993年8月的时候,其正在楚村派出所上班。派出所距离康子群被枪击的地点,仅200米。

  “两声枪响,惊动了周边的村民,有一个警察跑到派出所来了,一是报案,二是寻求帮助吧。之后又响了几枪,等我们赶到现场一看,人倒在地上,流了不少的血。经现场勘查,发现了5发子弹的痕迹,其中有四枪击中了康子群。”李涛对这起案件记忆犹新。

  蒙城警方的尸检报告也对此进行了佐证:子弹是从死者生前正面、侧面远距离射击,连续中弹四发死亡。

  连中四枪交通肇事嫌疑人被射杀

  表彰定性案情几经反复

  由于牛保侠尚在昏迷,1993年8月8日,康子群的岳父牛向东和蒙城县公安局签订了一份协议:死者康子群交通肇事后逃跑,对造成此案的发生应负一定的责任;由凤台县公安局付康子群抢救费、药费2000元,一次性付清康子群安葬费4200元;此协议一经签字,双方永无纠缠。

  8月13日,牛向东老人又向蒙城县公安局递交了一份控告状,提出要求“每人1万5,一共6万元”的抚养费。而据牛保侠讲,没有得到支持。

  1993年8月14日,金凯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蒙城警方刑事拘留。但仅仅过了4天,就被无罪释放。

  对于这样的结果,一位知情人士给出了自己的看法。“一是凤台和蒙城相邻,日常协作比较多,关系不错;二是金凯开枪,毕竟是执行公务过程中的事情;三是死者家属接受了调解,也签了协议。”

  以上论断,在8月25日的一份凤台县政府的嘉奖令中得到证实,金凯的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还因为“临危不惧,不怕牺牲,与犯罪分子进行英勇的搏斗”,金凯、马义美两人被树为公安干警的典型。

  一年多后,交警被批捕

  金凯被无罪释放了,牛保侠难以接受。她从阜阳市到省里多次反映, “后来,公安局卢局长给了我5000块钱,叫我不要闹了。当时我也没钱了,也没力气跑了,这个事慢慢就算了。”

  但案情还是出现了新的进展。

  1994年9月,当时的省检察院阜阳分院函告蒙城县检察院:被告人金凯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你院应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依法处理。

  蒙城县检察院遂向县公安局建议:立案,并报捕。1995年2月,金凯以“故意杀人罪”被批捕,但始终逮捕无果。

  换“马甲”待原交警队竟20年

  已更名换证,在职不在岗,正常领工资

  藉着“清网行动”的春风, 2013年6月23日,金凯在北京被抓捕归案。蒙城警方在侦查中蓦然发现,其实,金凯20年来一直在凤台县交警队上班,并且改了名、换了证。杀人者被批捕,为何可以一直当警察?被网上追逃,是谁给他换发的二代证?在死者家属的质疑声中,围绕案件定性的争议,20年来,从未停息。

  赴京抓捕当事人深感意外

  时光荏苒,6年后的2001年,公安部“百城联网工程”全面铺开,蒙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理了金凯的逮捕手续,并将其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2011年,公安部开展“清网行动”,各地积案纷纷告破,“金凯案”被重提日程。

  “局领导、其他办案单位一起去凤台县公安局,让金凯所在单位协调,但是一直没有投案。省厅、市局组成的工作组,也参与行动,光刑警大队大队长就去了好几次。但金凯仍然不投案。”蒙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案中队队长李涛告诉记者,2012年,“清网行动”结束后,金凯的追逃任务,就分到了大案中队。

  “侦查期间,我们发现‘金凯’这个名字在很多地方都没有记录,但一个名为‘金少林’的身份证,虽然与金凯的身份证相比较,年龄、身份证号,住址都不一致,但照片变化不大,经辨认,发现‘金少林’就是‘金凯’。”李涛连称没想到,多年来追逃的嫌犯,竟然一直在凤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上着班,而且工资一直按月正常发放,“一个月有三四千。”

  “然后,我们按人口信息调查,发现金凯儿子金某某,在北京市交管局上班。金凯虽然没退休,但是一直没去上班,有了小孙子后,经常在北京带小孩。 6月上旬,专案组赶赴北京,前后待了十多天,摸清了金凯可能藏身的住处。6月23日19时许,天气还很热,在北京丰台区青塔西路的一间房子里,金凯穿着大裤头,出现在我们的视线中,我们上去表明了身份后,金凯虽然很意外,但并没有抗拒或逃跑,遂被抓捕归案。”李涛告诉记者,金凯目前正关押在蒙城县看守所,案件已侦查结束。

  改名换证未离交警队

  对于金凯的改名换证,牛保侠及其家属,更是感到不可思议。“一个杀人犯在20年前就被通缉、追逃,怎么可以一直在公安局当警察?金凯在通缉期间,怎么可以给其更改名字、年龄、身份证号码,以逃避法律制裁?是谁在包庇杀人犯?”

  2001年人口身份证系统全国联网,2007年开始,全国二代证开始正常换发。

  公开资料显示,公民16周岁以后,如果申请更名,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以当时的技术条件,办证机关发现金凯的真实身份,其实一点也不难。”牛保侠及其家属强烈要求追究违法人员的责任。

  据悉,“金凯案”侦查结束后,蒙城警方将案情向上级部门进行了汇报。很快,引起了省政法委、省高检等相关部门的注意,并派人来蒙城、凤台进行了专题调研。

  看法不同两地警方有分歧

  11月8日下午,为了了解此案更多的内容,记者来到了凤台县交警大队。

  刘彪,凤台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郭长远,淮南市交警支队政治处主任,当天正因公到凤台交警队,于是,一同聊起了金凯案。

  “都是老交警,金凯也快退休了吧,他的事情,我们都知道一些。”郭主任开门见山。

  “局领导、交警大队领导都换了五六任了,我知道的,也都是后来听说的。”刘队长坦言,金凯的确是交警大队民警,但一直是在职不在岗,“听说是腿部有毛病,经常去北京治疗。”

  “他自1995年,以故意杀人罪被批捕,县局应该是知情的,但什么时候被上网追逃的,我也不太清楚。最近一次,就是‘清网行动’中,蒙城县公安局来人,我们也予以配合,也作了金凯家属的思想工作,但效果不好。”刘队长在谈话中表示,虽然凤台警方与蒙城警方日常协作比较多,但是就金凯案件,双方始终有不同意见。

  “主要是看法不同,你撞人逃逸了,我是职务行为,而且开枪打伤对方后,也实施了救助行为,并在伤者死亡后,积极给予了赔偿。”刘队长告诉记者,他们也向上级党委政府进行了反映,针对金凯“是不是故意杀人”,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如果肇事逃逸,对方反抗,属于正当防卫。但情况是释放后被嘉奖,又被追逃,说明对定性一直有争议。”郭主任认为,这起案件的反复与纠葛,更是因为“那时候法律不太健全,办案程序也没有现在规范”所致。

  当记者提及金凯早已改名为“金少林”时,刘队长和郭主任都表示并不知情。“怎么改的名我不太清楚,可能是他个人的行为,具体派出所应该知道。”

  “既然现在已经走司法程序了,我们就等判决。如果法院最终判决他有罪,他肯定会免职,停发工资。”刘队长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审查起诉等待司法判决

  争议归争议,纳入司法程序后,案件一直在稳步推进。

  今年7月15日,案件侦查完毕后,已被移送亳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起诉称:犯罪嫌疑人金凯在抓捕交通肇事嫌疑人康子群时,在康子群的行为不足以危害其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却连开数枪将康打伤致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

  8月底,牛保侠向亳州中院递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诉状,诉称:在抓捕前,金凯没有任何悔罪表现,没有对被害人进行经济赔偿,没有获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不具有任何从轻处罚的情节。金凯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请求:依法追究被告人金凯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依法判决被告人赔偿原告人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等共计865990元。

  同时,金凯作为被告方,也递交了律师意见书,认为其当年执法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应无罪释放。

  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20年的生死逃亡,是是非非,何时尘埃落定?由法律对此案作出裁决。(市场星报 记者 刘海泉)

[收藏] 责任编辑:

上一篇 :杀人犯逃亡13年驾无牌车被捕:想给父亲磕头

下一篇 :母女裸死家中嫌犯落网:性格孤僻有老婆孩子

相关阅读

维权参考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