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司法局制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安排的要求,3月24日,该局全体党员和部分职工代表共计16人在局大会议室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次集中学习。会议由局长欧阳弘主持。
会上,局党组书记吴胜华组织学习了党的十八大报告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党章的相关内容。他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求党员干部:一要全面领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二要去污除尘,净化内心不干净思想,严格约束自己不良恶习;三要以身作则,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法律援助工作、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切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拉近与人民群众距离。欧阳弘局长也强调指出,作为国家党员干部,国家的发展离不开每个人无私的奉献。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时刻树立服务国家、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意识,因此在群众路线开展过程中,党员干部在学习、掌握有关内容时,要着重于思考,思考时要着重于结合工作实际,用规定指导工作,才会对工作有促进作用,切忌以走过场、搞形式的方式对待此项活动。
最后,欧阳弘局长对局新出台的《司法局内部管理工作规定》中规范全体干部职工纪律作风的“十五”项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并作出三点要求:一是干部职工必须严格围绕《规定》去管理、去执行,规范工作行为,明确工作思路,推动工作开展。二是班子成员要率先履职,敢于“向我看齐”,做好表率作用;全体干警要自觉遵守,相互尊重,相互包容,努力工作,提高效率。三是纪检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机关干警作风督查,对违反规定的干警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罚。(杨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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