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剑河县2010-2012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自纠工作安排部署会在县政府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及乡镇财政分局、扶贫站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据了解,此次会议是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自纠的通知》(国开办发〔2013〕6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扶通【2013】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该县实际情况而召开的,会议主要内容是以规范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提高扶贫开发成效为重点,以“清理、整改、完善、提高”为目标,全面开展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自纠工作,切实解决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了各乡镇和实施单位自查自纠的时间,省、州、县工作检查组检查时间及国家审计署审计时间。
该县副县长龙国金在会上强调,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二要加强组织协调。扶贫项目资金涉及面广,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责任意识,要把扶贫资金自查自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三要加快扶贫项目资金报账进度。提高项目资金报账率,减少项目资金滞留闲置,切实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四要抓好监督检查,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按时完成迎接省州对该县的检查。(王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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