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工商局近日对县内农资经营企业的多个品种和批次的复合肥进行了抽样检查。经检测,4个品牌4个批次的复混肥主要指标氮、磷、钾含量偏低,属不合格产品。为避免不合格化肥流入农民手中,防止“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剑河县工商局迅速组织执法力量在全县市场对上述4个不合格批次的化肥进行了清查,共查获不合格复混肥29吨并全部实施了封存,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为确保农民买到合格的春耕农资产品,维护农民合法利益,3月份以来,剑河县工商、农业、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组成农资检查工作组,以打假治劣为核心,以农药、化肥及种子等春耕农资产品为重点,深入全县200余户农资批发、经营网点进行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坑农害农、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夏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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