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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七项措施促进环境建设年活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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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4-21 09:18:18  来源: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  

 

    据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 为切实改善投资环境,减少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和降低办事成本为目标,着力解决办事拖拉、相互推诿、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剑河县采取七项措施促进环境建设年活动的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纪委书记为主任,县纪委副书记为副主任、各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县环境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县有关人员到县环境建设年办公室办公,并召开全县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和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参加的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县的环境建设年作出安排和部署。

  二是县监察局、公安局、法院、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县政府组成部门以及垂直管理的国税、地税、工商、供电等部门在县电视台根据部门职责权限开展行政审批(许可)时限、办事程序等的公开服务承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挂牌成立剑河县经济发展软环境投诉中心,与非公有制经济侵权投诉中心合署办公并对外公布举报电话,接受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建设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四是开展有关服务的政策清理,重点是对法律赋予行政审批(许可)权限的职能部门开展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收费标准及其依据的核查和清理,积极营造亲商富商、竞争有序、配套完善的投资环境。

  五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经济建设环境氛围。县电视台滚动播放县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的公开服务承诺;县纪委监察局向全县各机关单位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发送廉政贺卡,通过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警钟常鸣。

  六是优化法治环境,紧紧围绕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严明的法制环境,县监察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工商局等部门公开有关服务事项,严肃查处和打击违纪违法犯罪分子;同时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对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滥用执法执纪权的问题采取的处罚措施也作了承诺。

  七是政法和纪检监察部门积极认真开展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建设环境案件的查办工作,对在行政审批、招商引资等工作向服务对象“索、拿、卡、要”的,坚决依纪依法相处。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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