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姜丹峰 特约记者 田景才)4月14日,记者从剑河县档案局获悉,该县自2007年3月开展“锦屏文书”征集、抢救和保护工作以来,工作成效十分显著。截至目前,征集到锦屏文书近万余份,完成抢救裱糊5000余份。征集到一份立于康熙42年的《分家契》,经专家鉴定认为,是目前黔东南州征集到的最早的“锦屏文书”资料,距今已有304年。
“锦屏文书”,是《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第三批入选项目,与“敦煌文书”“徽州文书”一起称为我国迄今发现的“三大文书”。
“锦屏文书”泛指以剑河、锦屏、黎平、三穗、天柱县为中心的贵州省清水江流域苗侗人民在长期生产劳动、经济交往和社会实践过程中产生的山林土地权属买卖、转让、村规民约、环境保护等民间契约,又称民间契约文书,它记载了清水江流域少数民族明清以来数百年的林业经济史。目前发现的“锦屏文书”为清代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宣统及民国各个时期,尤以乾隆、道光、光绪、宣统及民国年间居多。专家认为,“锦屏文书”记载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森林保护与林业开发、生态保持与经济同步协调发展的习俗和制度,可以说是世界上较早的森林契约保护条文之一。
“锦屏文书”征集、抢救和保护对研究清水江流域社会历史变迁、深入挖掘清水江流域苗族、侗族民族文化,开发民族民间文化旅游具有十分重要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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