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剑河出台优惠政策 兴办加工业有奖励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09-07-03 09:38:06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据贵州日报消息 (夏永忠)剑河县日前出台优惠政策,对到该县兴办企业、从事项目开发等投资者和对招商引资作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给予奖励。

 

    奖励规定:凡投资者在县内兴办生产、加工型(不含木材加工)企业,当年实际纳税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的,按纳税额的5%奖励;50至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按8%奖励;100万元以上按10%奖励。对非职责范围内招商引资作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引进捐资、赞助等无偿资金,按实际到位资金的3%一次性给予奖励。引进有偿无息资金,以实际到位额的1%一次性给予奖励。引进生产、加工型企业(不含木材加工业),投资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按项目投资总额的1%给予引资单位或个人一次性奖励。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上一篇:剑河县千里爱心路 悠悠南加情
下一篇:剑河展架境内311省道发生大面积滑坡交通中断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