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特约记者 石庆伟 摄影报道)记者6月27日从剑河县建设部门获悉,今年剑河县委、县政府拟办的10件实事之一,总投资450万元修建的“阳光广场”,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30%,其中场坪完成了90%,铺装结构完成30%。
据介绍,“阳光广玚”总投资458万元,位于县行政中心大楼前,建造总面积34837.6平方米,绿化率35.6%,舞台面积498.8平方米,中心广场面积5095.5平方米,项目规划建设地块内植物种植、铺装、雕塑小品、水景、休息设施、园林建筑、灯光、灌溉等绿地景观,集休闲、观赏、娱乐、集会于一体。图为施工机器作业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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