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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天柱一男子乱扔烟头,引发森林火灾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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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04 10:23:39  来源:天柱县法院  

  基本案情
 
  2017年12月26日中午,被告人付某某与周某某在天柱县某水塘边钓鱼时,被告人付某某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在身后草丛中,后其丢弃的烟头点燃杂草引发森林火灾。
 
  当天,被告人付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
 
  判决结果
 
  天柱县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付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典型意义
 
  日常生活中,仍有个别“烟民”存在随意乱丢烟头的习惯,这不仅是不文明行为,还存在火灾安全隐患。本案是乱丢未熄灭烟头引发森林火灾的刑事案件,通过对本案的审判,可以起到较好的教育警示作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法官提醒
 
  当前恰逢清明祭祖,春风“得意”之时,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而且,当事人还要承担法律责任,甚至身陷囹圄,最终后悔莫及。为此,倡导文明祭祖,谨慎用火,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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