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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黔东南中院二审裁定张秀鸿涉恶案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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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28 09:46:35  来源:黔东南中院刑庭  

  近日,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张秀鸿等12人涉恶案件作出二审裁定,维持原审判决,主犯张秀鸿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5人,全案并处罚金384.9万元,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追缴被告人的违法所得。该案系我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以来,州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的又一涉恶案件。
 

 
  该案由镇远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该犯罪组织实施了一系列骗取贷款、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高利转贷等违法犯罪活动,为帮助成员摆平事端,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扰乱社会生活秩序,腐蚀国家工作人员,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镇远县法院开庭审理案件)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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