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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22年上半年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42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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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8-17 14:48:08  来源:贵州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2022年上半年,贵州持续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纵深推进“黔净”网络空间清朗工程,继续加大对属地网站、账号巡查和处置力度,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内容导向偏差的网络生态乱象,依法查处网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贵州网信系统巡查发现和受理举报违法和不良信息2.4万余条,排查涉APP问题线索145个,下架违法违规APP10个;会同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依法查处网站424家,关闭违法违规账号74个。
 
  经核查,“都匀小说网”“毕节瑞美肤色形象设计有限公司”“唯爱科技”“糖心vlog”等网站违规发布涉黄涉赌类信息,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贵州至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黔西南州启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多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盛世天禧酒业有限公司、贵州绮雪服饰有限公司等网站传播赌博信息,破坏网络生态;“贵州新闻网”仿冒地方新闻媒体网站名称以假乱真,非法从事采编业务,误导公众;“红花岗教育信息网”假冒属地教育部门网站,未经教育主管部门许可违规发布涉教育类信息,破坏网络传播秩序;“早间新闻”“独家奇点”“独家资点”等微信公众号非法冒用新闻许可单位注册账号,违规发布新闻信息。
 
  以上网站、账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网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对其予以处置。涉嫌违法犯罪的,已同步将线索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贵州网信部门将继续加大网络生态治理力度,依法查处网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欢迎广大网民据实举报,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贵州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51-96599
 
  举报网址:jubao.gog.cn
 
  举报邮箱:gzsjbzx@163.com
 
  举报微信公众号:贵州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附:普法小贴士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第六条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违法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五)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六)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七)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八)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九)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不良信息:
 
  (一)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二)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
 
  (三)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四)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
 
  (五)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
 
  (六)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
 
  (七)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
 
  (八)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
 
  (九)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责任编辑:叶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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