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以为戒!榕江警方通报2起涉疫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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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09 11:42:47 来源:榕江警事
警方通报
2022年9月6日晚,
榕江县公安局古州派出所在检查时,发现辖区一酒店未严格落实“双码”查验、测体温、戴口罩、信息登记等措施,民警在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王某行政处罚200元。
案例二:榕江一网吧不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被处罚
9月6日晚,榕江县公安局车江派出所在疫情防控检查过程中,发现辖区某网吧未落实场所码使用相关规定,未按规定要求落实入吧上网人员扫“场所码”,也未安排人员督促进场所人员扫码登记,网吧负责人陈某在明知“场所码”使用规定的情况下,未能落实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榕江县公安局依法对该网吧负责人陈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是每位公民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和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希望广大群众主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积极配合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对自己、家人以及社会大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公安机关对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
榕江县公安局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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