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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黔东南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多家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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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09 11:38:15  来源:黔东南公安  

  为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进一步抓实抓细辖区疫情防控期间旅店业安全管理,坚决防范疫情输入传播的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黔东南各级公安机关采取明查与暗访、定期检查与突击清查的方式,重点对入住人员实名登记、扫码验码测温、口罩佩戴、场所消毒、未成年人入住管理、消防设施配备、旅客信息录入上传是否规范及时等进行了认真检查,筑牢抵御外部输入风险的防线。
 
  雷山县
 
  9月6日晚上,雷山县公安局组织民(辅)警对辖区人员密集行业场所开展疫情防控安全检查。“你们在做好疫情防控同时,还要注意防火、防盗、防骗、防意外事故。”民警在开展检查过程中,还提醒行业场所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要掌握安全防范知识。通过法治宣传教育,督促遵纪守法、规范经营,筑牢社会治安防控安全屏障。当天晚上,雷山县集中警力清查各类场所70余家,排查安全隐患6处,因未按规定落实扫码和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措施,当场治安处罚13家。
 
 
  剑河县
 
  9月5日晚,剑河县公安局革东派出所针对辖区各商场、酒吧、旅店、超市、KTV等重要场所是否按要求在入口处张贴“场所码”标识、群众进入场所是否扫码、工作人员是否验码、是否严格进行体温监测、来往人员是否规范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在对辖区11家娱乐场所的检查中,发现辖区4家场所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场所码”扫码登记制度。剑河县公安局革东派出所依法对上述4家场所负责人分别处以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4家场所现场整改。
 
 
  镇远县
 
  9月6日晚,面对疫情防控形势日益复杂的严峻形势,镇远县公安局开展集中统一清查行动,加大对镇远主城区宾馆、旅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力度,对3家防疫措施不到位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宾馆经营者给予行政处罚。据了解,当晚镇远公安共检查宾馆旅店58家,经检查发现其中3家宾馆存在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即未按照规定使用疫情防控场所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镇远县公安局依法对这3家宾馆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施秉
 
  9月5日晚,施秉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对辖区经营场所进行疫情防控安全大检查。检查中,民警对辖区公共场所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督促相关场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重点检查行业场所是否严格落实两码、来访人员登记、测量体温、每日消毒、重点人员登记制度、从业人员是否佩戴口罩上岗及消防安全、足浴店禁止消费人员过夜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督促其整改到位。同时,民警对疫情防控、反诈、防盗、消防等工作进行了宣传,有效提高了行业场所从业人员的疫情防控意识,此次共计检查行业场所79家。
 
责任编辑:叶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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