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州省人民政府网显示,日前,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两项规划,具体如下:
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 " 十四五 " 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的批复
黔府函〔2021〕142 号
省乡村振兴局、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请求批准实施〈贵州省 " 十四五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的请示》(黔乡振呈〔2021〕22 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州省 " 十四五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由你们印发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 七一 " 重要讲话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 " 四新 " 主攻 " 四化 ",瞄准重点帮扶区域和重点帮扶人口,以激发内生动力、补齐发展短板为抓手,扎实做好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社会保障、东西协作等重点工作,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加快推进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分类分级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将行政推动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着力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筑牢乡村振兴基础,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
三、由省乡村振兴局会同省有关部门,同步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评估,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对策措施,确保规划各项既定目标顺利完成。经评估或者其他原因确需对规划进行修订的,要及时提出修订方案,按程序进行调整和修订。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1 年 8 月 25 日
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 " 十四五 " 城乡人居环境
建设规划的批复
黔府函〔2021〕143 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请予审定〈贵州省 " 十四五 " 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送审稿)〉的请示》(黔建呈〔2021〕62 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州省 " 十四五 " 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由你们印发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在规划实施中,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按照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的总体要求,转变城乡发展方式、完善城乡治理体系、着力解决城乡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塑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特色显著的美好人居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你们要抓紧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针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对经评估或者因其他原因确需对规划进行修订的,要及时提出方案,按程序进行调整和修订。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1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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