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平安的新年,连日来,天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辖区内联合运管、消防等部门针对运载、携带烟花爆竹的中小型客、货运车辆开展专项整治。
整治行动中,天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采取固定设卡的方式,多部门联动加强对进入辖区的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和各类货运车辆例行检查。在检查中,仔细查验烟花爆竹的采购凭证和相关运输证明,一旦发现有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或其他爆炸物品,将按相关规定一律查扣违规车辆。2月4日,在进行检查时,发现有两辆汽车其车厢座位及后备箱内装有大量烟花爆竹和少量烟酒的情况。据当事人供述,其通过熟人介绍,购买了较多数量的烟花爆竹,以备后用。经查两车驾驶员并无《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也没有运输烟花爆竹的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的相关规定。目前,天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已对未经批准运载危险物品的车主罚款,并将车辆和危险品已移交给辖区派出所处理。
据统计,目前整治行动共检查各类货运、客运车160余辆。
交警提示:烟花爆竹产品具有特殊的危险性。此类产品的运输也极具危险性,必须用专门的特种车辆来装载和运输,我们简称此类车辆为烟花爆竹防爆车。驾驶员朋友们要充分认识到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性、危害性,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龙洪舟 龙登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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