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非法犯罪的通告》,雷山县公安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迅速深入抓落实,将缉枪治爆作为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连日来,各派出所社区民警不断深入辖区开展法制宣传,收缴火药枪4支,立非法持有枪支案件1件,枪爆收缴工作取得较好的战果。
图为达地乌空村村民向社区民警主动上缴枪支
5月17日,雷山县公安局达地派出所社区民警在乌空村早开警民恳谈会时,该村村民王某某主动向民警上交祖辈遗留的火药枪一支。
5月24日,郎德派出所在开展农村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还对村民宣传了缉枪治爆的相关法律法规,经过民警对《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非法犯罪的通告》宣传,郎德镇报德村甘吾村民杨某某主动向民警上交一支父辈遗留在家中二十多年的火药枪。当日,社区民警在另一农户杨某家检查消防安全时,发现其卧室藏有疑似火药枪2支,民警当场口头传唤杨某接受调查,经讯问,杨某对自己非法持有火药枪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杨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该案进一步办理中。
图为社区民警在杨某某家中查获的枪支
通过开展收缴非法枪爆物品,维护了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实事。下一步工作中,雷山县公安局将保持对辖区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工作,进一步消除枪爆隐患,用实际行动检验教育整顿成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