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关于王红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黔东南府任〔2021〕3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人民政府决定:
王 红同志任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主任(副县长级,试用期一年);
刘 艳同志任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处长(副县长级,试用期一年);
蒋友财同志任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民族文化创意产业系主任(副县长级,试用期一年);
朱方来同志任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主任(副县长级,试用期一年);
李民和同志任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生物与环境工程系主任(副县长级,试用期一年);
李树禄同志任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技能实训中心(校企合作中心)主任(副县长级,试用期一年)。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3日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关于肖高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黔东南府任〔2021〕3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人民政府决定:
肖高峰同志任黔东南州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仕根同志任黔东南州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2日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关于饶军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黔东南府任〔2021〕34号
黔东南州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黔东南州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州人民政府同意:
建议饶军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建议常海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以上人员职务调整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
2021年5月11日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关于罗红玲同志挂任职务的通知
黔东南府任〔2021〕3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人民政府决定:
罗红玲同志挂职任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挂职时间1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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