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正值元宵佳节,雷山法院微信工作群里好不热闹,原来,在元宵节当日,一名被执行人迫于法律威慑并在临下班时到该院自动履行了案款,执行一线的执行干警主动加班为执行申请人送去元宵佳节最好的“礼物”,既收到了当事人的好评,也收到了同事们的鼓励和“对联”点赞。
(案款执行现场)
(工作群“对联”点赞)
据悉,雷山法院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于年前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告》并张贴到县城街道公告栏和推送至微信公众号,该公告公布后,已经有6件案件被执行人陆续履行义务或与申请人达成协议并部分履行。元宵节来该院履行案款的是该公告中一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余某某,其在该院公布执行公告和执行干警释法析理后,承诺大年十五前履行。随后,因该被执行人临近元宵节仍未履行案款,该院执行干警告知将对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摄于法律威慑,被执行人余某某主动想办法东拼西凑筹足本案案款,并于即将下班时刻到该院履行了案款。执行局干警为第一时间兑现申请执行人的执行款,主动放弃准时下班和家人团圆的时间,通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对接履行案款。
雷山法院认真按照州法院战区工作部署,积极协调县公、检、法、司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告》,有效震慑了未履行案件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彰显了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威慑力,对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降低申请执行率起到了很好的案源治理效果,有效维护雷山县的社会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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