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有交警!咋办?”
“赶紧调头走啊”
“撞了,撞了,快停下来!”
近日,酒驾者杨某“以身试法”,为逃避交警临时设卡的酒驾检查,竟驾驶车辆撞伤执法交警,最终经法院认定杨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图片来源于网络)
在2021年2月某日晚10点左右,被告人杨某与雷某舟酒后由杨某驾驶越野车在旧州镇街上行使,当驶至黄平县旧州镇某村转弯处,交警正在进行车辆酒驾查缉。被告人杨某担心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遂倒车调头准备逃跑。被查缉交警洞察到,当即拦截示意停车接受检查,可是被告人杨某不但不下车配合,还加速驾车逃跑,将位于前车的执法交警撞倒。经贵州省黄平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执法交警伤情系轻微伤。最后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杨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法官说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支持民警执法,共同维护法律尊严。对公然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民警依法履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以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民警合法权益。本案告诫人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人员依法履职,其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护,才能依法高效地执行公务,从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