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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化解274案 力促物业纠纷诉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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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0-08 11:07:51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近日,锦屏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了274件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服务合同解纷案件。原告为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被告为部分业主,原告认为已按照合同约定向小区业主提供了物业服务,但被告却未按合同约定向原告缴纳物业管理费,故起诉至法院。

  锦屏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物业服务纠纷系列案件后,为切实解决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纠纷,维护社区和谐稳定,法官立即了解案情,并从中抽取80户案件由工作小组通过晚上的时间与业主沟通调解。经了解到被告之所以不缴纳物业费,除了吐槽小区卫生服务不到位、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小区收费标准也不明晰。双方矛盾争议点明确后,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并考虑业主实际情况,入情入理的让物业服务公司感受业主的实际情况,同时也向业主耐心释明讲解《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耐心调解,部分业主在一周内主动缴纳了所欠物业费,同时物业服务公司也表示会做好新老物业公司交接工作,给予欠付的业主一定的给付宽限期,随后向法院申请退回起诉的274件材料。

  住宅小区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单元,涉物业纠纷已经成为影响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显性因素,在此,锦屏县人民法院提醒,小区业主依约缴费是法定义务,如果认为物业方确有服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应合理并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依法维权;物业服务公司应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履约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吴成桃)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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