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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某物业公司被罚款2000元!因为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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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8-23 12:16:48  来源:凯里消息  

  近日,黔东南州黄平县救援大队监督员对黄平县新州镇通海名城小区的贵州黔宇物业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贵州黔宇物业有限公司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通海名城小区消防控制室值班,《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大队依法受案进行调查,在8月18日对贵州黔宇物业有限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贵州黔宇物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

  相关规定: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检查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设备运行情况,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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