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城区交通安全管理及行人通行,维护县第二小学、县第三中学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对文化路实施限时禁行,公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文化路(县疾控中心至二小路口)
二、禁行时段
中午11:50至12:40
下午17:25至18:10
晚上21:15至21:50
三、实施要求
(一)所有货车任何时段一律不得驶入文化路。除大货车外,其余机动车辆非禁行时段可以减速慢行通过。
(二)所有机动车辆驾驶人要严格遵守禁行与禁停规定,自觉遵守交通管理法律法规。
(三)城市公交以及执勤的特种车辆可在上述时间和路段通行。对违反禁行与禁停规定的车辆与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公告自2021年5月20日起实行,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受禁行时段限制。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岑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岑巩县交通运输局
岑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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