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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关于严禁偷渡、滞留缅北地区的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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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14 13:40:09  来源:黔东南公安  

黔东南州广大人民群众: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高发态势,国外输入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时有发生。我州部分群众心存侥幸,仍然出境至缅甸北部(以下简称缅北)务工。当前,缅北地区疫情及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复杂。我州务工群众极易沦为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的“主犯”以及诈骗黑灰链条的“帮凶”,更有可能成为绑架、非法拘禁、强迫卖淫等不法侵害的直接受害者,生命财产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同时,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批示指示精神,严厉打击整治中缅边境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黔东南州公安机关将会同各部门开展严厉打击整治黔东南州籍人员在中缅边境跨境违法活动,对目前滞留缅北黔东南州籍人员力争全部劝返回国。

  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由于疫情原因和缅北形势,规劝黔东南州籍人员不要前往缅北。无工作邀请函,不要到云南边境地区务工。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非法偷渡到缅北的组织者、参与者。

  二、在云南边境县务工的黔东南州籍人员,请在云南边境地区有关部门(工作单位、劳务公司、派出所)办理务工证明,并随身携带备查。不能提供务工证明的,必须立即离开云南边境地区。如被边境公安机关拦截劝返登记的,户籍地各县、市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惩戒。

  三、滞留缅北的黔东南州籍人员,务必于2021年5月31日前,通过正规渠道回国。回国前需提前7天与户籍地公安机关联系。

  四、滞留缅北人员家属自本告知书发布后,及时联系规劝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回国入境,积极配合各县、市做好劝返入境工作。构成犯罪的主动回国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违法犯罪行为,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五、滞留缅北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检举揭发电话:110),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有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六、滞留缅北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回国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拒不入境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严惩。

  七、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为滞留缅北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黔东南州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

原文如下: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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