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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纪委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
作者:黔东南州纪委发表于:2017-01-03 14:20:59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

为加强警示,严明纪律,让全州广大党员、干部持续受教育、受警醒,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日前,黔东南州纪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进行了集中通报。

1. 台江县政务服务中心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6年1月期间,台江县政务服务中心多次违规发放节假日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2016年11月,台江县政务服务中心原主任(现任县残联理事长)吴必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资金予以收缴。

2. 施秉县教育和科技局副局长、县科技服务中心主任(原县科技局局长)吴兴华违规配备公车等问题。2012年10月至2015年12月,吴兴华在任施秉县科技局局长期间,该单位于2013年10月违规购买超标越野车一辆。在此期间,吴兴华还存在借用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将项目资金借给他人从事营利活动、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等问题。2016年9月,吴兴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购买的车辆予以收缴,相关资金予以收缴或退赔。

3. 三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县编委办原主任)刘宗元组织公款旅游、违规发放福利和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2年2月至2016年2月,刘宗元任三穗县编委办主任期间,存在组织干部职工公款旅游,违规发放职工福利,收受他人礼金,将其他单位资助给县编委办的油卡部分用于个人使用等问题。2016年9月,刘宗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收受和消费的资金予以收缴或退赔。

4. 锦屏县国有林场公款送礼问题。2012年至2014年,黄文华任锦屏县国有林场场长期间,县国有林场每年春节以拜年的名义用公款向时任县林业局局长闵某某(另案处理)送钱物。2016年10月,黄文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榕江县仁里乡党政办主任吴家进违规操办“打三朝”酒问题。2016年6月13日,吴家进在仁里乡政府办公楼门口院坝,违规为其未满月的儿子操办“打三朝”酒席,收取礼金和大米、稻谷等实物,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11月,吴家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收取的礼金予以收缴。

6. 锦屏县公安局看守所副主任科员龙才福违规操办新居落成酒席问题。2016年2月28日,龙才福违规操办新居落成酒席,并收取礼金。2016年9月,龙才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收取的礼金予以收缴。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各种方式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特别是要紧盯元旦、春节等节点抓好监督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重拳整治“四风”,加强监督执纪,对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节礼、公款旅游、违规办酒等“节日病”,要严查严处、快查快办、通报曝光。要加大问责力度,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黔东南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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