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4日22时许,小张打电话给杨某时,杨某正和小王在一起。小张得知后异常生气。小张认为是小王把男友给撬走的,问清地点后,她赶了过来,几句话没谈拢便打了起来。
小张将小王打成了轻微伤。小张因殴打他人被罚款500元。事后,小王将小张起诉到了康平县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1万余元。近日,经调解,小张最终赔偿给小王6000元。(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王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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